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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的通知

2022/3/28 14:29:0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文明校园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处决定在近期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各学院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院级评选细则,在本学院表彰的基础上推荐校级表彰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参加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    

(4)班级学风浓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较高,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比例高,补考人数少;

(5)学生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

2.优秀学生干部:

(1)任校院学生组织干部或班委职务,学习成绩良好,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组织能力较强;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热心为集体做实事,明辨是非,团结同学;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工作热情高,为广大同学服务;

(4)敢于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大胆管理,敢于同各种不良思想和违纪行为作斗争;

(5)无违纪行为(含违纪处分已撤销者)。

(6)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

3.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观念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2)学习目的明确,方法得当,各科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创新精神。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6%;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

(4)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方法及表彰

(一)各学院、各级班级根据评选细则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lh12012@gmiot.com,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雷浩,电话:0591-62990019)。

(二)学工处整理汇总推荐名单后,报学工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后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三天。

(四)学校通过表彰大会等渠道进行表彰。

三、注意事项

(一)在评优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毋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参加先进集体及个人评优的同学需要填写推荐表并附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对于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一起进步,但个别方面不符合上述评优条件的,经各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工部审核;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校级表彰的基础工作,细致开展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推荐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申报名单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8日


福理工学〔2022〕10号 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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