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营造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处决定在近期评选和表彰一批优良学风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院级评选细则,在本学院表彰的基础上推荐校级表彰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1)班集体团结向上,班委会密切联系同学,树立起模范带头作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院校两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申请入党人数比例高。
(2)具有良好的班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有为祖国事业献身的远大理想和抱负;模范遵守学校纪律,本学年班级无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3)学习气氛浓厚。在校图书馆借阅书目平均每学期至少7本/人;在专业学习中努力拼搏、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互帮互学,在班内经常开展学习方法交流以及学术专题讨论研究,不断向学术领域的深度进军,倡导自学精神,晚自习出勤率名列学院前茅。
(4)学习秩序井然。带头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客观地反映教学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上课出勤率达95%以上,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学习成绩优秀。单科(选修课除外)不及格率低于 20%(含20%);考风正,本学年无考试违纪现象发生。
(6)班级有工作制度、有目标、有考核,工作主动、自觉、不弄虚作假,班会活动记录整理规范,内容真实、准确。
(7)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班级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活动,每学期班级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出勤率需达80%以上;积极开展公益劳动、课外锻炼,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100%。
2.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同学进取心强,有健康的思想道德情操,举止文明,谈吐优雅,无不文明行为。
(2)宿舍同学之间关系融洽,相互团结,宿舍本学年无因宿舍矛盾导致的调换宿舍、纪律处分等。宿舍学习风气浓厚,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3)宿舍全体同学在本学年考试中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宿舍成员有奖学金获得者,如宿舍内多人获得奖学金可优先推荐。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能积极参与并开展有关学风建设方面的活动,上课出勤率当学年达到95%。
(5)宿舍全体同学卫生保持较好,且本学年获得过院级“文明宿舍”,获得过校级“文明宿舍”可优先推荐。
(6)宿舍同学本学年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3.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综合测评在 80 分以上。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本学年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得过发明专利、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省级及以上的论文,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等可优先推荐。
(4)通过外语考试,如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六级考试等。
(5)能够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同学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学风创建活动。
(6)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和受到纪律处分者。
(7)无旷课、迟到、早退者,上课出勤率学年内达到 100% (不含病、事假)。
(8)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方法及表彰
(一)班级、宿舍、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宿舍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福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福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宿舍申请表》《福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表》,根据办法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递交学院进行初评。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宿舍和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并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lh12012@gmiot.com,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雷浩,电话:0591-62990019)。
(三)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评审小组审定。
(四)审议通过后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三天。
(五)学校通过表彰大会等渠道进行表彰
三、注意事项
(一)在评优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毋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参加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优的同学需要填写推荐表并附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对于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一起进步,但个别方面不符合上述评优条件的,经各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核;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校级表彰的基础工作,细致开展校级“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日
福理工学〔2022〕11号 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 上一篇: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 2022/3/28
-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2年“中青杯” 运动积分赛的通知 2022/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