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根据《2023年福建省本硕选调生资格考试推荐名额分配表》我校有1名党政类(定向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调生资格考试推荐计划,计划从福建生源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按计划数以1:10比例,即推荐10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二)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四)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3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给予适当倾斜,对具备上述条件的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生源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优先推荐选调。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报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2022年11月23日8:00-11月27日24:00)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请表中,学校联系人填写“雷浩”,联系电话填写“0591-62990019”,传真填写“0591-62990012”,学校地址填写“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西江滨大道8号”。
2.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种类别。我校选调生仅限为党政类,仅限报党政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高考即时户籍所在地)报名。
(二)资格审查(2022年11月23日-11月29日)
对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统一打印《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再次审核、确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学院按类别按地区进行排名并填写《福州理工学院2023年选调生推荐情况汇总表》,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于11月29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工处。
(三)校内选拔推荐(2022年11月30日—12月4日)
学校按选拔计划数1:10的比例,根据男女生合适比例、学院的推荐意见、佐证材料、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选拔,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审。
(四)人选公示(2022年12月5日—12月9日)
学校将省委组织部复审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校学工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报送材料(2022年12月11日前)
学校将《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六)打印发放准考证(2023年1月10日前)
(七)选调生资格考试(2023年1月10日)
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本科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3:30)和《申论》(下午3:30—5:10)。
(八)录用及其它安排
录用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高校和选调地区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办理就业、档案接转、选调生(公务员)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名额不再增补。其他情况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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