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公寓“十严禁”
2019/9/1 点击:
一、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公寓。
二、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公寓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三、严禁在公寓楼内进行宗教和迷信活动。
四、严禁留宿异性。
五、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烟、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把排插接到床上,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八、严禁在公寓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具体包括:
(一)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火锅、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二)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三)电冰箱、烘干机等生活家电。
(四)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严禁在学生公寓内打架斗殴、饮酒、吸烟、打麻将、赌博、传播淫秽视频、书刊。严禁在公寓内从事各种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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