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安全,创建和谐校园,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二)放假,共1天。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4月4日(星期一)上课。
二、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生安全稳定牵系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节假日往往是学生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学院、各学生管理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节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心理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方式,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引导学生注意做好疫情防护、人身安全和保管好贵重物品,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强化疫情防控意识,要求学生严格落实自我体温监测,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骗、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危机事件。
四、注重引导,提倡网络文明祭扫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广大学生群体选择非实地祭扫及绿色文明祭扫方式进行祭扫。鼓励学生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日时间,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进行游玩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游玩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将追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五、深入学生,切实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各学院、各学生管理人员应深入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学生,重点关心和帮助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困难、有心理危机倾向、有情感问题、违纪受处分、宗教信仰”等特殊学生群体,给予耐心、细心、真心的指导和帮助,采取措施尽力排解他们的困难,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六、落实晚查寝制度,做好学生离返校跟踪工作
清明节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原则上就地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应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提倡“三不”,即:非必要不外出、不到有疫情发生地区、原则上不出省。请假学生应填写《福州理工学院学生离榕(闽)报备审批表》,向所在学院书面请假,经学院批准、报学工处备案后方可离校,并在返校后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严禁学生擅自离校。对于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要认真落实“晚查寝制度”,充分运用学生干部落实学生在校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各学院请于4月8日10:00前将清明节班会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hy12295@gmiot.com。
七、落实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快捷
各学院要落实好节假日辅导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福州理工学院值班规定,坚守岗位、对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院领导、学生工作处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辅导员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公寓,强调宿舍公寓安全、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落实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夜查寝制度,督促检查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外出要关门落锁、关闭电源,不得酗酒滋事、群体哄闹或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八、落实清明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
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学生外出按照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要求佩戴好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若出现疑似症状,视病情就近及时就医,并及时告知辅导员。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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