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福州理工学院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福理工办〔2020〕22号)文件要求,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共8天(2020级新生放假7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课。
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第6周星期三)的课程,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第6周星期四)的课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假期结束学生仍实行错峰返校。10月7日2020级新生返校,10月8日其他年级学生返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安全,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全体学生要清醒认识学校疫情防控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认识到国庆中秋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做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2、全体学生非必要情况下不出(境)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特殊情况出(境)省的必须要详细报告行程,学生向校学工部报告。所有出境人员都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隔离并进行核算检测。学生返校后重新检查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如有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3、放假期间,建议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继续做好个人体温检测和防疫工作,师生共同努力减少疫情风险,筑牢疫情防线。
二、有效开展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宣传
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各学院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要求,在放假前,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方式,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切实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防溺水、防诈骗、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别要注意对广大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在校内严禁攀爬宿舍阳台、栏杆等,切实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进行游玩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至福州市区以外的区域游玩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流于形式,各学院务必将本学院的安全教育班会材料于9月30日前提交到学工处陈瑞。电子版发送cr11281@gmiot.com。
三、扎实做好学生宿舍走访和安全隐患排查
国庆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导师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学院学生所在宿舍楼栋进行走访,了解学生节日期间的生活安排和去向,做好安全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困难、有心理危机倾向”等特殊学生群体,要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和帮助,采取措施尽力排解他们的困难,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清理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四、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学生去向统计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强化管理,消除隐患,要落实好辅导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根据学校10月份辅导员值班表安排,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强调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外出要关门落锁、关闭电源,不得酗酒滋事、群体哄闹或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落实晚查寝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去向、返校情况等各类信息统计报备工作,各学院及时报送假期学生去向(9月30日15:30前)、返校(10月7日22:00(新生)、10月8日22:00(老生)前)情况,未及时返校学生请务必注明原因及预计返校时间,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国庆、中秋节放假学生去向/返校登记表
2、国庆、中秋节放假学生去向统计表
3、国庆、中秋节放假学生返校统计表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福理工学〔2020〕36号--关于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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