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是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福州理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在接到本通知后,应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和有关文件,各学院团委书记、各级团学组织指导老师主持工作、全面负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本次“推优”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应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选拔”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进行推荐,推优人数指导比例为本班级、本组织团员总数的12%。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的,并经党员或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思想上进,主动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经常汇报思想,对党有一定的认识。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四)顾全大局,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集体利益存在矛盾时,甘愿牺牲个人利益。
(五)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广泛地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表里如一。
(六)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各级组织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工作、学习中起到骨干作用,平时工作表现突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同事(学)关系融洽,表现良好,在同事或学生中有较好的评价。
(七)无受过校级以上处分。
四、名单上报
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应认真汇总“推优”名单,将附件转制为excel表格,命名为《福州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学院/组织名称》,各级团学组织于3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3089925406@qq.com,各学院团委于3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wt11820@gmiot.com。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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