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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3/28 14:39:2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福理工办〔2023〕3号),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安全,创建和谐校园,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生安全稳定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节假日往往是学生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学院、各学生管理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节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心理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方式,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引导学生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做好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骗、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危机事件。

       四、注重引导,提倡文明祭扫

       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方式祭扫。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日时间,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进行游玩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游玩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将追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五、深入学生,切实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管理人员应深入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学生,重点关心和帮助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困难、有心理危机倾向、有情感问题、违纪受处分、宗教信仰”等特殊学生群体,给予耐心、细心、真心的指导和帮助,采取措施尽力排解他们的困难,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六、落实晚查寝制度,做好学生离返校跟踪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晚查寝制度”,充分运用学生干部落实学生在校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4日20:00前上报离校情况,4月5日20:00前上报学生返校情况;4月4日15:00前将清明节班会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hy12295@gmiot.com。

       七、落实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快捷

       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好节假日辅导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福州理工学院值班规定,坚守岗位、对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辅导员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公寓,强调宿舍公寓安全、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落实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晚查寝制度,督促检查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外出要关门落锁、关闭电源,不得酗酒滋事、群体哄闹或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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