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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福理工学〔2019〕38号)

2019/9/25 16:01:05      点击:
各学院:
       为鼓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将于9月25日至10月11日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评定范围: 16、17、18级在校学生
       二、评定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身心健康,无违反《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规范及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任何规定,无受处分记录。
       三、评选比例和奖金:1、一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3%,奖金额为1200元;2、二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7%,奖金额为800元;3、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10%,奖金为600元。
       四、评选具体规定: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3%);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各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10%);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各科目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20%)。
       五、评选办法:
       1、各学院的评奖工作由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各专业、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辅导员主持班级的奖学金评选工作。
       2、在评定奖学金时,根据每个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对照评奖条件,确定获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初步名单。
       3、获奖学生名单应先在学院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然后上报学校学工处经初审后再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由学工处备案。
       各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参照学生手册中的《福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来开展此项工作。各学院应于10月11日前完成学院评选,并公示完毕,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工处吴开锦老师处,邮箱地址:wkj10782@gmiot.com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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