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理工学院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相关工作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安排
各二级学院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实际安排。
(一)召开“宪法宣传周”主题班会。各二级学院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及具体内容召开主题班会,普及宪法知识,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提高学生宪法意识。
(二)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二级学院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通道将于2023年12月8日整体关闭。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开展活动,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共同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9:00-9:05 升旗仪式。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9:15-9:2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歌曲资料可在普法网下载)。
9:20-9:45 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总结,于12月8日前将《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集体传唱照片、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集体参与照片、2023年“宪法宣传周”相关班会材料发送至邮箱:ljd11771@gmiot.com, 并将班会材料同步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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