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 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福州理工学院关于建立“五育创五A,三全育全人”551育人体系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营造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处决定在近期评选和表彰一批优良学风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院级评选细则,在本学院表彰的基础上推荐校级表彰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1)班集体团结向上,班委会密切联系同学,树立起模范带头作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申请入党人数比例高。
(2)具有良好的班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有为祖国事业献身的远大理想和抱负;模范遵守学校纪律,本年度班级无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3)学习气氛浓厚。在校图书馆借阅书目平均每学期至少7本/人;在专业学习中努力拼搏、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互帮互学,在班内经常开展学习方法交流以及学术专题讨论研究,不断向学术领域的深度进军,倡导自学精神,晚自习出勤率名列学院前茅。
(4)学习秩序井然。带头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客观地反映教学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近一学期上课出勤率达95%以上,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学习成绩优秀。近一学期单科(公共选修课除外)不及格率低于 20%(含20%);考风正,本年度无考试违纪现象发生。
(6)班级有工作制度、有目标、有考核,工作主动、自觉、不弄虚作假,班会活动记录整理规范,内容真实、准确。
(7)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班级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活动,每学期班级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出勤率需达80%以上;积极开展公益劳动、课外锻炼,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100%。
2.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同学进取心强,有健康的思想道德情操,举止文明,谈吐优雅,无不文明行为。
(2)宿舍同学之间关系融洽,相互团结,宿舍本年度无因宿舍矛盾导致的调换宿舍、纪律处分等。宿舍学习风气浓厚,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3)宿舍全体同学在近一学期考试中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宿舍成员有奖学金获得者,如宿舍内多人获得奖学金可优先推荐。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能积极参与并开展有关学风建设方面的活动,上课出勤率近一学期达到95%。
(5)宿舍全体同学卫生保持较好,且本年度获得过院级“文明宿舍”,获得过校级“文明宿舍”可优先推荐。
(6)宿舍同学本年度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3.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近一学期所有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综合测评在 80 分以上。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本年度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得过发明专利、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省级及以上的论文,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等可优先推荐。
(4)通过外语考试,如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等。
(5)能够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同学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学风创建活动。
(6)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和受到纪律处分者。
(7)无旷课、迟到、早退者,上课出勤率近一学期达到100% (不含病假和事假)。
(8)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方法及表彰
(一)班级、宿舍、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宿舍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表、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宿舍”推荐表和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推荐表,根据办法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递交学院进行初评。
(二)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的班级、宿舍和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并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风采照、奖状等佐证材料和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shc10675@gmiot.com,每个参评类型一个子文件夹,学生文件夹重命名为“评选类别+姓名”,其中个人风采照片需提供大于1M照片3张,JPG或PNG格式,必选高清正面照,照片重命名为“个人风采照+姓名”。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推荐表单面打印一式一份,其他材料单独打印一式一份,学院意见应加盖学院公章,不得以学院内其他印章代替)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宋虹财,电话:0591-62990019)。
(三)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评审小组审定。审议通过后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三天,最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评比结果。
(四)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予以鼓励,并通过表彰大会等渠道进行表彰。
三、注意事项
(一)在评优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毋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对于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一起进步,但个别方面不符合上述评优条件的,经二级学院研究同意后(另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报学工处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校级表彰的基础工作,细致开展校级“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
4.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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