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福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规定》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行为,在申、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诚实守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未出现重修,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排名居前3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可正常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
(五)积极就业,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优先推荐条件
(一)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五四青年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可获得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
(二)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类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铜奖)以上;在省级以上CN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即可获得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
(三)在校期间有其他特别突出的表现或特殊贡献的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并报学校审定,可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为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五、评选方法
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征求有关任课教师意见,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须经学院和学校两次公示,以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一)时间节点
1.学生个人申报:5月4日-5月31日
2.学院审核及公示:6月1日-6月8日
(学院审核完成后,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审核及公示:6月8日-6月15日
(二)材料报送
1.学生个人申报至所在学院,申报需提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个人获奖材料与各类证书的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要求原图无水印,jpg格式,以证书/奖项名称命名)。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整理信息汇总至《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同时将学生个人申报材料按学生姓名分文件夹存放。并于2022年6月3日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h12012@gmiot.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六、表彰及奖励
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学校统一发文表彰,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载入本人档案,并可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登记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4.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优秀专科毕业生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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