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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理工学院关于学生申请课程免修的规定

2020/9/25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提高学生等级考试证书或岗位认证证书获取率,特制订本课程免修规定。

第一条  课程免修的条件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等级考试,取得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相符的单科合格证书者,可免修相应课程。

(二)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经学院认定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的,可免修相应课程。

(三)已在本校取得学分的课程。

(四)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无法参加体育课程学习的。

(五)退役复学学生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文件,可申请免修的课程。

第二条  课程免修的规定

(一)计算机类课程免修规定

1.取得我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课程,该课程的成绩按70分记入成绩档案。

2.取得我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可申请免修相应语言类(如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该课程的成绩按70分记入成绩档案。

3.取得我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三级以上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学校开设的相应课程。该课程的成绩按85分记入成绩档案。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级别等同于我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英语类课程免修

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者,《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免修(考试实际分数乘以0.165系数后记入成绩档案);成绩有效期2年;

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者,《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免修(考试实际分数乘以0.189系数后记入成绩档案);成绩有效期2年;

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者,《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免修(6分、6.5分、7分、7.5分、8分及以上分别以80分、85分、90分、95分、100分记入成绩档案),成绩有效期2年;

托福考试60分及以上者,《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免修(60-78分、79-93分、94-101分、102-109分、110分及以上分别以80分、85分、90分、95分、100分记入成绩档案),成绩有效期2年。

(三)修读日语、俄语等非英语课程的学生,在读期间通过相关语种全国等级考试(日语达到N3等级),或参加第二外语课程且成绩及格、取得学分,可免修培养方案中的《大学英语》课程,以70分记入成绩档案。

(四)其他各类通过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细则,明确是否符合免修条件并作成绩确认,细则需报备教务处后方可执行。

(五)符合第一项(三)条规定的学生可参照《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于开课后一周内申请已修免修,成绩按原考试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六)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无法参加体育课程学习的,参照《福州理工学院体育俱乐部管理规定》,持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程项目学习,取得学分。

(七)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相应课程按85分记入成绩档案。

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可将参军入伍视为参加实习,由服役部队或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出具在部队的服役情况,写出实习小结,抵实习成绩。

第三条  免修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后一周内,或上述有效考核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系统提交免修申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附件。

(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核实学生提供的免修课程成绩证明或相关证书,核实无误后通过审批。

(三)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经系统做审批后确认。

(四)学生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免修资格,并按照相关纪律严肃处理。免修申请未通过前不得在其申请免修课程的授课时间擅自停学、旷课。

第四条  免修成绩认定及记载

(一)凡经所在学院批准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即可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

(二)免修课程的成绩按对应分数记入成绩档案,如作为免修依据的证书没有提供明确的成绩,原则上按70分计记入成绩档案。

第五条  免修的学生应妥善安排自己学习,不得私自外出。可在学院开放的实验室、阅览室及其它自习场所自习。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关于学生申请课程免修的规定》(福理工教〔2016〕42号)同时废止。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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